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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母婴健康】给全市孕产妇的一封信
发布时间:2021-10-19 08:41

全市广大孕产妇朋友:

目前,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式较为严峻,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,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,全力开展做好各项防控工作。由于医院属于易感染区域及人群聚集地,为了大家的健康,帮助你们安全、顺利度过孕产期,现发布以下健康提示和就医建议:


一、孕产妇个人防护要点

1.不去农贸市场及人员密集的场所,肉、蛋和奶制品充分煮熟或加热后食用。

2.保持适当运动,避免久卧,外出戴好口罩,间断开窗通风,外套置于通风处,口罩无害处理。

3.勤洗手,外出后、咳嗽或喷嚏后、接触可能不洁的物品后避免手接触口鼻眼,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。

4.自我体温、体重、胎动监测,有异常情况咨询医生或就诊。

5.妊娠风险评估为“绿色”和“黄色”的孕妇,可以根据孕周合理安排产检。在疫情高发期间,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产检时间,自行在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(如:自数胎动或电子胎心监护仪)。妊娠风险评估为“橙色”和“红色”的孕妇,务必遵照预约时间按时产检,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,尽量缩短就医时间。


二、合理安排产前检查

1.合理安排就医时间:预约挂号,分段就医,尽量减少在医院和诊室的停留时间,选择人少的地方候诊,不要集中候诊和待检。预约挂号可登录医院官方网站、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医院预约电话。

2.产前检查:

(1)早孕期已经明确宫内活胎、无阴道出血、既往无不良妊娠史孕妇可以在家中进行自我的简单监测,产前检查根据医生预约时间,减少前往医院次数。

(2)NT检查(11-14周)、中期唐筛(15-20周)等有孕周限制的特殊检查,疫情期间最好在检查时间段内推迟进行,但不要错过时间。

(3)孕20-28周这段时间内,产检频率通常每个月一次,这段时间内,要完成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试验)。一般建议在孕20-24周完成胎儿系统超声筛查,在孕24-28周完成OGTT。

(4)无高危因素的孕妇28-36周的产检根据医生指导在正确自我监测的情况下可2-3周检查1次;如具有产科高危因素的孕妇应根据医生的建议按时产检。

(5)孕36周以后,产检频率通常每周一次,孕36-38周前后安排B超、胎心监护和其他检查。每周产检胎心监护检查必不可少。

(6)孕期如出现异常情况,如头痛、视物不清、心慌气短、血压升高、阴道出血或流液、异常腹痛、胎动异常等应及时就医。不能因恐惧担忧疫情而延误病情。

3.就医产检:孕妇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,高效安全地做好产检,全程采用正确的方式、佩戴正确类型的口罩,主动接受体温检测,陪同产检的家属数量限制在1人,家属有发热或感冒症状时不要陪诊。如果孕产妇正在住院,应告知亲属来院探视的风险,婉言谢绝探视,避免不必要的接触,预防交叉感染。


三、正确应对临产征兆

1.如出现阴道见红、有规律宫缩(10分钟内宫缩1次)者或胎膜早破(大量阴道流液)者应尽快就医,破膜者若胎儿为臀位或胎头未入盆,孕妇应保持平卧或臀高位就医。

2.因临产而就医者应准备好相关证件、孕产妇保健手册、产检材料、待产包等物品安全妥善到达医院,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四、发热或疑似孕产妇感染就诊流程

1.在来院就诊时,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告诉医护人员。

(1)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。

(2)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。

(3)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。

2.发热孕妇就诊时,应该选择开设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。由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,产科医生前往发热门诊产检;发热的孕产妇经产科医生检查后符合收入院指征者,请配合医院收治在隔离单间病房。


五、产后注意事项

1.疫情流行期间母乳喂养:新型冠状病毒是否通过母乳喂养传播仍不清楚,疑似病例及未痊愈的确诊病例暂不建议母乳喂养。

2.产后发热注意事项:无症状感染者在产褥期可能出现临床症状,在排除产褥期感染乳胀、乳腺炎等产科情况后,要警惕呼吸道感染的可能性,应及时发热门诊就医。


维护孕产妇的健康,保障母婴安全,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。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,继续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共克时艰,一起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“疫”。

最后,祝广大孕产妇及家人平安健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