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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室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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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药学、医务、护理、医院感染、临床科室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。常设机构在委员会办公室,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的日常工作。

2.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,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,但每年不少于两次。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者,必要时副主任委员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。

3.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委员总数2/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,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委员人数的1/2以上方为有效。

4.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,由主任委员签发后组织实施,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,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委会处理。

5.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审核制定本院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,并监督实施。

6.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,审核本院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、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,制订本院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(以下简称供应目录)。

7.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订与实施,监测、评估本院医用耗材使用情况,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,指导临床合

8.分析、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,并提供咨询与指导。理使用医用耗材。

9.监督、指导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。

10.负责对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监测,对重点医用耗材进行监控。

11.完善医用耗材的信息化管理,使医用耗材流转更加严谨高效。

12.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教育培训,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。